半两财经|不低于30%,超10地下调商业用房最低首付款

发布日期:2026-03-18 · 阅读量:0

2026年3月16日起,上海市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这是对今年1月央行与金融监管总局全国性政策的具体落地,也是继2月“沪七条”调减住房限购后,上海楼市的又一重要调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超10地已明确将商业用房首付比例降至30%。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印发《关于调整上海市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对上海市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作出以下调整:自2026年3月16日起,上海市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的下限要求,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在具体实施中,各家银行需充分考虑在途交易等因素,切实便民利民。

据了解,自1月17日,央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明确全国范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0%,各地陆续发布通知将商业用房首付比例降至30%,目前广东、山西、湖南、湖北、黑龙江、山东、吉林、四川、天津、重庆、内蒙古、上海等多个省市均已明确将商业用房首付比例降至30%。

目前北京仍维持2017年“3·26”政策,个人购买商办类房产(含商住两用房)需全款支付,无法办理按揭贷款;企业购买可申请贷款,但银行审批严格,首付比例、利率等由银行自主确定,尚未同步执行30%首付政策。

政策调整最直接的动因指向商办市场高企的库存压力。过去几年,商业及办公物业的平均租金及出租率表现均有所下滑,导致相关物业市场交易信心及成交规模下滑,相关物业库存持续攀升。降低首付门槛有望引导金融资源流向与实体经济紧密相关的不动产领域。对于有意经营存量商办物业或长租公寓的中小企业和机构投资者而言,首付压力的减轻将形成直接激励,有助于优化商业资产。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李涛

上一篇:AI,会让90%的公司消失吗?

下一篇:没有了